在他看來,自己能活到現在都是養母的功勞,所以他理當這樣做。
後來我們結婚了,我也想著盡一份孝心。
我不缺錢,父母做些小生意,常常給我零用錢,再加上我這些年的存款,所以買套三房一廳的房子完全不成問題。
我拿它作為嫁妝,只為讓陳豐的養母和弟弟有一個棲身之所。
結婚第二天他們就從鄉下搬了進來,於是婆婆的眼睛都亮了,連帶著對我也殷勤起來:「媳婦,你這也太厲害了!年紀輕輕就買得起大房子!」
而小叔則毫不客氣地把鞋子一脫,跑到沙發上去躺著了。
他一邊享受一邊陰陽怪氣:「哥,你真是好福氣啊,娶了個富婆回來!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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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豐只是笑了笑,並沒有覺得被冒犯到。
「我們都是一家人嘛,以後不用太拘謹哈!」我笑著說道。
雖然對他們這種行為略有不滿,但我覺得人無完人,還是多包容一點。
很快,我和丈夫就去外省度蜜月,把家留給婆婆和小叔住。
結果等我們度完蜜月回來的時候,婆婆竟把我和陳豐的物品都打包好放在客廳。
看到我疑惑的神情,婆婆心高氣傲地讓我和丈夫搬出去,說這棟房子現在是他們的了:「我趁你們不在的時候把房子辦好過戶了,趕緊找個地方住吧。」
「這個房子我打算留給你小叔結婚用,你們在這不合適!」婆婆又補充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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