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兒媳改嫁,婆婆以死相逼大鬧婚禮,兒媳:通知你兒來領「屍體」

沒過一會兒,警察趕來了,來的警察也是第一次處理這種事兒,有些摸不著頭腦,有一個警察對蘇倩的婆婆說「阿姨,您別在這兒鬧了,以前她是您的兒媳婦兒,您跟人家鬧一鬧,也是一家人之間的事兒,現在人家跟您兒子離婚了,您跑到人家的婚禮現場大鬧,人家可是有權利追究您的責任的。


聽了警察說的話,婆婆愣住了「你少在這嚇唬我,你們這當警察的怎麼能欺負我這個老百姓呢?

我只是想把我兒媳婦兒帶回去,他們夫妻倆鬧了彆扭,離了婚,可感情還在,我只是想讓他們復婚。


「就算想讓他們復婚,也得讓年輕人自己處理,您兒子不在現場,您跑到這裡來大鬧有什麼用呢?

我真不是嚇唬您,您要是再不聽勸,人家可真要追究您的責任了。


婆婆被警察說的話嚇住了,立馬從地上起來,掉頭就走。

看到婆婆倉皇逃走的背影,蘇倩有些想笑,因為婆婆的出現,她和吳傑的結婚儀式沒能按時舉行,好在司儀很有經驗,說了一大段話,把這件事翻篇了,好事多磨,兩個人上台完成了結婚儀式,婚禮算是圓滿完成了。

那些已經跟丈夫離了婚的女人,大多數都是鐵了心要離開丈夫,要擺脫他那個家,所以是不可能答應復婚的,除非兩個人是因為一時衝動或是因為產生了誤會而離的婚,婆婆們要知道,兒媳不是一件商品,你是花大價錢把人家娶進門了,可是卻不能把人家當成一個可有可無的人對待,別總是讓兒媳處理那些令人煩躁的瑣事,也別總是給兒媳惹麻煩,給她添堵,給兒媳添堵,就是給兒子添堵。
婆婆們永遠不能有讓兒子跟兒媳離婚的想法,即便是兩個年輕人想要離婚,作為長輩,也應該勸著點,盡自己最大的努力,讓他們不要離婚,不能不管這件事,更不能在旁邊煽風點火。

如果婆媳之間能夠避免產生矛盾,那大多數的家庭都能和諧不少,婆婆不應該去替兒子做決定,也不要為了兒子,豁出自己的這張臉不要,不挑撥兒子和兒媳之間的感情,不要總是指責兒媳就行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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